9月4日8:55,城管二中隊輔助隊員李鑫在東湖街道塘寧路五洲路路口,配合中隊對無證經營流動攤販進行整治時發現一個手提包。經檢查,包里面有行駛證、駕駛證、身份證、汽車鑰匙等物品。
李鑫馬上將情況報告給當班組長,在原地等待半小時后,仍然不見失主前來尋找。于是,組長李強將這一情況上報了甲方領導,聯系上當事人,雙方約定在中隊辦公室歸還手提包。
過了一會,失主急急忙忙趕到中隊,提著一箱葡萄感謝李鑫,被李鑫婉言謝絕,說這是自己應該做的。待失主檢查好包內物品后,再次向李鑫表示感謝。
供稿人:陳超